产品定义:
银行承兑业务分自签和代签两种。自签系指由承兑申请人签发,并向开户银行申请承兑,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由开户银行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一种票据行为。代签是指由承兑申请人签发,并向开户银行申请承兑,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以本行和代理商业银行签订的合作协议为依据,由代理银行承诺在商业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一种票据行为。
申请条件:
1、在本行所属机构开立存款账户,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2、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3、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货资金,符合货款条件;
4、近三年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5、除全额承兑敞口提供存单等无风险、变现能力强的有价证券质押外,签发非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的按照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为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和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企业。
申请材料:
1、《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汇票金额、期限和用途及承兑申请人承诺汇票到期无条件兑付票款等;
2、企业有效证件及货款卡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上年度和当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5、商品交易合同(购销合同中注明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结算方式)和增值税发票或税务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时无法提供发票的,须在出票后两个月内提供);
6、按规定需要提供担保的,提交担保人有关资料;
7、承兑申请人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及承包经营企业,应提供股权构成主要股东情况简介、加盖公章及工商部门档案管理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及验资报告,以及提供董事会、股东会(法定有效签名、及董事会成员名单)同意申请票据承兑的决议文件;
8、受理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