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融通”流动资金周转贷款
产品定义:
适用于生产经营正常的小型企业贷款、微型企业贷款、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农户生产经营贷款,因现金流与生产周期不匹配,在贷款到期前无法归集还贷资金,为满足营运资金周转需要,在借款人结欠贷款未清的情况下,向借款人发放第二笔贷款,用于归还本行结欠贷款的一种无还本续贷业务模式。
产品特点:
1、上限控制指单笔周转贷款原则上控制在3000万元(含)以内。额度控制是指贷款周转额度不得超过对应上笔未归还的贷款本金金额。
2、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上一笔贷款期限。
3、贷款利率根据上一笔贷款实际用途参照本行人民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执行。
申请对象:
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申请条件:
1、借款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场地在本行服务辖区内,且经营期限在二年以上。
2、与本行建立信贷业务关系在一年以上,在本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3、采取“续融通”贷款归还的上一笔贷款发放已严格执行贷款“实贷实付”规定。
4、能提供本行认可的合法、足值、有效的担保。
5、产品实际销售额资金归社率不低于50%。
6、融资银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家(含本行)。
7、本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